包裝品是包裝容器與包裝材料的總稱。包裝品的構成要素主要有功能、形態(tài)和物質技術條件。
(1)包裝品的功能
功能是對技術系統或產品的輸入量與輸出量之間的因果關系(特有工作能力)的抽象描述。包裝品功能是以一定的物理形態(tài)表現出來的,它是構成包裝品的基礎。包裝品的功能按功能性質分為物質功能與精神功能。物質功能一般指包裝品的技術功能、使用功能和對環(huán)境的功能。精神功能包括包裝品的美學功能、象征功能和對社會的教育功能。在包裝品的設計中按功能的主次順序,包裝品的功能可分為主要功能與次要功能(或稱基本功能與輔助功能)。主要功能是包裝品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是用戶最關心和最需要的功能。主要功能(基本功能)是為了達到包裝品的使用目的、滿足消費者的主要需求的功能,如易拉罐的主要功能是盛裝和保護飲料或啤酒的。包裝品的主要功能是對包裝品進行功能分析、研究的主要內容和基礎。次要功能(輔助功能)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主要功能而添加上去的功能,是實現主要功能的手段。次要功能可添加或可刪減。按用戶的實際要求可分為必需功能和非必需功能。必需功能是指能滿足消費者實際使用的需要,并得到消費者承認的功能;在包裝品中有些功能不是消費者真正需要并承認的,這些功能是非必需功能,如過度包裝中的某些功能使用頻率低或功能閑置,或過大包裝等都會造成浪費并增加成本。按包裝品功能的內在聯系可分為目的功能與手段功能。目的功能表示任何一種包裝品功能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目的。手段功能是指包裝品的任何目的功能的實現都必須借助一定的技術手段,如防霉包裝中的防霉技術所具有的功能是手段功能。
在包裝品設計中,應以包裝品的主要物質功能為基礎,滿足產品必需功能的要求,同時考慮時代發(fā)展和消費者對包裝品的審美變化,達到包裝品物質功能與精神功能有機配合的目標,在滿足消費者真正需求的同時,盡量去除不必要的功能和結構,節(jié)約生產和使用成本,真正為消費者服務,這是包裝設計研究的本質和根本出發(fā)點。
(2)包裝品的形態(tài)
包裝品的形態(tài)是包裝品設計的最終體現。包括產品的結構形態(tài)、色彩、表面處理及裝飾、使用對象、操作方式、使用環(huán)境、美學、文化價值等。
(3)包裝品的物質技術條件
物質技術條件是包裝品存在的基礎。物質技術條件包括包裝材料、包裝結構、包裝品設計理論與方法、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設備、人力資源等要素,是構成包裝品的重要條件。
組成包裝品的三個要素彼此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相互制約。功能是包裝品的主要因素,起主導和決定作用;包裝品形態(tài)是體現包裝品的具體形式;物質技術條件是實現包裝品功能和包裝品形態(tài)的基礎和保障西安包裝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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